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提供农村财务管理水平,2020年,兴宁区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兴宁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兴宁区40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均设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其中虎邱村、官桥村和鸡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比较成熟,于2019年前已自行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兴宁区实际情况,财政局采取先难后易、全面铺开的工作方法,选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五塘镇坛棍村,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在此基础上,2020年6月,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三个镇所辖其余36个行政村(农村社区)与专业的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村理财小组成员、村财务人员及村报账人员等,对《兴宁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系统培训。截至目前,各村已基本完成财务清理和台账交接工作,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已正式开展代记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