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 ||||||||
兴烟专[2021]许申公字第3-3号 | ||||||||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3月15日至 2021年3月21日依申请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 ||||||||
序号 | 申请事项 | 申请人姓名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地址 | 许可范围 | 许可决定 | 依据 | 备注 |
1 | 新办 | 马秀艳 | 南宁市龙闼汽车用品经营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265-14商铺(门店内) | 卷烟、雪茄烟、罚没烟草制品零售 | 准予许可 | 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
兴宁区烟草专卖局 | ||||||||
2021年3月22日 |
2021年兴宁区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行政许可决定公示(3-3)
撰写时间:2021-03-22 15:46 来源:兴宁区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