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0〕24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艳霞、周锟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吴艳霞、周锟任免职的通知》(南兴人〔2020〕15号),经2020年9月29日南宁市兴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吴艳霞(女)为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局长。
免去周锟的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兴宁区政协委
员会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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