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0〕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李炜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任覃冰淑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解聘其南宁市兴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任谭静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聘陆良君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聘期1年)。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兴宁区政协委
员会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