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府干〔2021〕29号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廖惠萍、林莉丽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廖惠萍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任林莉丽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兼)。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共兴宁区委各部门,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兴宁区政协委
员会各部门,兴宁区各人民团体。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