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城区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为城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城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十)负责城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城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十一)负责落实城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并具体负责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类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和调配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为民办实事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相关外事工作。
(十五)负责城区地方志的编纂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政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所属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一)编制现状
1.行政编制人数16人;其中,政府办编制数11人,城区政府正、副区长编制数5人。
2.事业编制人数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数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0人;
3.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0人。
(二)人员构成
1.行政编制实有人数22人;其中,正副区长5人,副调研员及副处长级干部7人,政府办10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实有人数0人;
3.事业编制实有人数0人;
4.后勤服务实有人数0人;
5.编制外实有在职人数(外聘人员)0人;
6.退休人员3人。
7.其他人员情况: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在职职工人数8人;
(2)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的在职职工人数8人次;
(3)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总计10927850.53元,同比减少431465.47元,下降3.8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27850.53元,同比减少431465.47元,下降3.8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总计11146296.05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850.53元,占支出总预算48.70%,同比增加568534.53元,增长11.70 %;项目支出5718445.52元,其中: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218445.52元。占支出总预算51.30%,同比减少1431027.48元,下降20.2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9155902.3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18999.2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10225.4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2723.6元;
(5)其他支出(类)218445.52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4466777.93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623440.6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337632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340000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10000元;
③资本性支出(类)3150000元。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927850.53元,比2019年预算11359316元减少431465.47元,同比下降3.80%。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146296.05元,比2019年预算12008789元减少86249.95元,同比下降7.74%。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927850.53元。其中: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927850.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927850.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146296.05元。其中: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46296.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146296.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46296.05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850.53元,项目支出57218445.52元,其中: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的项目支出218445.52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55902.33元。主要用于政府办部门人员的工资保险及机构日常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5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办专项活动业务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办专项活动业务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3552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6964.8元。主要用于政府办部门人员的机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8482.4元。主要用于政府办部门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080元。主要用于政府办部门人员中独生子女医药费及保健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8482.4元。主要用于政府办部门人员缴纳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7663元。主主要用于政府办部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2723.6元。主要用于缴存政府办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7600元,比2019年预算252400元减少24800元,同比下降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000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全年预计使用财政拨款安排2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4个,累计6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
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0元,平均每辆0元。
自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10000元。
其中:全年预计国内接待费10000元。该项预算,以实际支出为准。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23440.6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增加55415.60元,增长9.76%,原因主要是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50000元,同比减少125400元,下降45.53%。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0000元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5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元。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5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自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五)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共2个(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城区考核要求全部列入,无100万以上的项目,在预算中选取两个资金量大的项目填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0000元,分别是:
1、地志办业务费,预算金额为929104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总值班室业务费,预算金额为290896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专业性较强名称进行解释。根据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专业名词解释部分必须有内容,不能留空或者写“无”。)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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