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安委办〔2021〕40号
关于做好迎接2021年度县区级党委、政府
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安委会各有关单位,辖区相关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区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部署,南宁市安委会将对各县区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我办参照《2021年度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送审稿)》对考核任务逐项逐条进行了任务分工(见附件:《兴宁区迎接2021年度县区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迎检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对照《任务分工》逐项逐条完成相关工作,并收集整理好相关佐证资料形成台账(待市安委会下发正式文件后我办将转发各部门,以便各部门参照调整迎检台账)。所有工作要求在 12月20 日前完成。请各牵头单位将有关工作台账(复印件)按时报送城区安委会办公室。
本次迎检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考核迎检取得好成绩。如因本部门负责的考核项目在本次考核中被扣分的,城区安委会将在南宁市扣分基础上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双倍扣分。
各牵头单位要逐一对照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汇总整理好迎考台账资料。在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本行业领域的部门寻求业务指导。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向牵头单位联系并协助完成迎检台账,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联系人:班正涛,电话3290751;庞瑞钰,电话2020560。电子邮箱:xnqajj3290752@163.com.
附件:兴宁区迎接2021年度县区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迎检任务分工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