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安委办〔2021〕42号
关于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工作防止安全
生产事故发生的提醒函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城管局:
岁末年初历来是非法盗采行为的高发期,当前煤炭需求量大,各地全力保供,在量价齐升、共同拉动下,非法盗采窝点又死灰复燃。12月15日23时许,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一起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引发透水致人员被困,透水致井下22人被困,经全力施救,2人死亡,20人获救。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防止城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城区政府领导指示,现就该项工作提醒如下:
一是要切实担起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要全面深入排查私采乱挖的行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决不能让其处于监管盲区、长期逍遥法外。
二是要加强巡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加强对隐蔽地段、争议地、养殖场、苗木场等平时巡查过程中容易忽视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是要严厉打击发现的非法盗采行为。及时组织查扣工具、拆毁、封填处理,切实做到“三不留一毁闭”,对非法盗采活动的组织者、提供土地者、提供电力者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陈格同志,陈志华同志,黎文健同志。
抄送: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