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安委办〔2021〕38号
关于2021年9月份兴宁区事故隐患自查 自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兴宁区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计的数据,现将2021年9月份各镇(街道)和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区隐患自查自报总体情况
9月份,城区累计注册企业家数657家,在9月份开展隐患自查自报611家,隐患自查自报率为93%;其中171家企业自查有隐患,隐患查出率27.99%;共排查出隐患256项,完成整改256项,整改率为100%。
二、各镇(街道)和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隐患自查自报情况
9月份,除城区住建局外,其余各镇(街道)和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报率均达到90%以上。城区住建局自查自报率为80.77%
隐患查出率达到50%以上的有:昆仑镇、民生街道、城区经信局、应急局。
三、存在问题
一是隐患自查自报情况仍待改进。城区住建局自查自报率已多月未达到90%。二是部分镇(街道)和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员对系统操作仍不熟练。部分镇(街道)和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员对于企业在使用操作系统中提出的问题无法有效回答,导致工作回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和城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通过政策措施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舆论宣传监督等多项举措,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要继续统筹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矿山、危化品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陈格常务副区长,黎文健二级调研员。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