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宁市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0〕190号)文件精神和《南宁市“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高质量完成“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展现兴宁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的活力,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增进市场主体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服务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办成“一件事”为导向,以企业经营周期为考量,加快机制创新,深化内部审批流程再造,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整合为一张载明各单项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以此加快行业准营进程,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一证准营”,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实施范围
在我城区范围内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原则上以饭店、小餐饮、咖啡馆、书店、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医院)、农资店、民办幼儿园、电影放映场所、道路运输审批、歌舞娱乐场所等涉及跨部门许可较少的行业为主,梳理办件频率高、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事项,分批分步组织实施。
三、实施主体
由城区政务办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确定推行改革的具体行业和各行业改革实施主体,统一受理市场主体申请,统一颁发和送达相关行业综合许可证书。行业综合许可证由城区政务办统一加盖业务专用章后向群众颁发。
四、改革任务
通过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行业审批条件、许可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网联动、一证准营”。
(一)整合规范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由城区政务办牵头组织各部门梳理“一业一证”行业目录,对一个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二)梳理整合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由涉及“一业一证”的部门全面梳理整合行业全部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文书,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编制标准化提交材料规范、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三)优化审批受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优化窗口实体布局,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依托广西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信息平台,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配置服务专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四)合并强化核查程序,实行“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事项,由需要现场踏勘的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建立勘验核查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五)再造审批服务模式,实行“并联审批”。推进“一业一证”平台建设,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和无缝对接,推动各类业务系统接入综合管理平台,在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等各环节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分发、数据共享和协同服务。审批时限原则上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六)创新准营方式,实行“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证采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统一编制的样式,相关行政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的形式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行业综合许可证”具备相关行业许可证的同等效力,市场主体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实现综合许可证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七)规范发证流程,实行“一窗出证”。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前,相关行业行政审批部门要将行业法定许可证书流转至“一业一证”专窗,同时附上单位主要领导签署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同意决定书。城区政务办根据各部门发放的行业许可证书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决定书,进行归类整合,形成行业综合许可证书,加盖业务专用章后,连同各部门制定的行业法定许可证一并向群众颁发。(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统一标准规范。2020年12月30日前,选定具体的行业,编制每个试点行业的综合许可证的目录清单,工作规范,整合流程,压缩事项。按照统一要求,“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推进。(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平台建设。2020年12月15日底前,配合自治区、南宁市优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展“一业一证”平台建设,增加并联审批和综合许可证打印功能;开辟网上办理专窗,试运行网上办理。(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三)稳步发放证件。在2020年12月10日前,制发各县(区)第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平台未投入运行前,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稳步推进“一业一证”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四)动态调整范围。2021年3月前,在总结“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需求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将行业范围扩大,及时纳入改革范围,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对因改革调整、取消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试点。(责任单位:城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城区各有关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是对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深入探索和实践,是“一窗受理”“一链办理”改革的再升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一业一证”改革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积极配合落实,确保改革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城区政务办要发挥“一业一证”改革综合协调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充分认可“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政务办组织梳理出的“一业一证”目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全力配合开展。
(三)明确权责关系。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由实施行政许可部门承担。
(四)加强督导调度。城区政务办要做好牵头工作,会同城区各有关部门,狠抓改革推进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序有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城区各单位要做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工作,让群众、企业充分了解“一业一证”改革事项、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证流程,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提高“一业一证”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南宁市兴宁区“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序号 | 行业 | 涉及的许可事项 |
1 | 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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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影放映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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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办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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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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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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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歌舞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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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作物种子店 |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母种、原种) |
8 | 饭店 | 1.食品经营许可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9 | 咖啡馆 | 1.食品经营许可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0 | 道路运输审批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运营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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