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第十五条规定”:“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制度,实行材料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一次公示”,现将2021年兴宁区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审核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金额:陆万贰仟零玖拾肆元陆角贰分(¥:62094.62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36人次,补贴金额¥47120.7元;医疗保险补贴31人次,补贴金额¥14973.92元。
公示期3天,如有疑异,请致电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投诉电话:3290705,业务咨询电话:3389237)。
附件:1.兴宁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21批次汇总表
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