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第十三条规定:“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制度,实行材料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一次公示”,现将2021年8月兴宁区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审核2021年8月期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金额:叁万柒仟贰佰捌拾元伍角肆分(¥:37280.54)。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3人次,补贴金额¥28621.5元;医疗保险补贴20人次,补贴金额¥8659.04元。
公示期3天,如有疑异,请致电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投诉电话:3290705,业务咨询电话:3389237)。
附件:20210906兴宁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汇总表(8月)
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