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59号)文件精神,2022年6月,覃永才养猪场、李代其养猪场向我局申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现我局将申报情况进行公布,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养殖场名称 | 负责人 |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 | 备注 |
覃永才养猪场 | 覃永才 | 2 | |
李代其养猪场 | 李代其 | 17 |
如有异议,请于7天内(截至2022年7月12日)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6楼611室,电话:3290778)。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5日